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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4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1月2日消息(记者乔仁慧)记者1日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黑龙江省政府近日批准了由黑龙江省环保局和省发改委制定的《“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各地将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 “十一五”规划,逐级分解到辖区各级政府,落实到排污单位。

  据介绍,按照“计划”要求,2010年黑龙江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45
.2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3%。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9.8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0%。除国家规定必须削减的以上两种主要污染物外,黑龙江省对氨氮、烟尘、工业粉尘也实行了排放总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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