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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污染螳螂川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6 云南日报

  日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强酸排螳螂川,逼停石龙坝电厂”事件有了调查和处理结果,市环保局依法对海口中庄化工厂、海口耀华化工厂、海口宏宝磷肥厂一分厂3家企业偷排强酸进行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并立案查处,对耀华化工厂处以6万元罚款,对宏宝磷肥厂一分厂处以5万元罚款,对中庄化工厂存在“跑、冒、滴、漏”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据介绍,该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市环保部门成立调查组,重点对位于石龙坝发
电厂取水口上游的海口中庄化工厂、海口耀华化工厂、海口宏宝磷肥厂一分厂和昆明俊博化工厂4家氟化盐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虽然4家企业在2004年经过整改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但由于经营者管理不善,生产区域“跑、冒、滴、漏”现象仍然存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调查组了解到,4家企业中,昆明俊博化工厂已停产;在对海口耀华化工厂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对从该厂的一个雨水排口中采集到的水样进行现场检测时发现,该水样PH值为1.48,呈强酸性。对海口宏宝磷肥厂一分厂进行检查时,对该厂区门前螳螂川河道旁残余水进行取样,经分析后PH值为4.05,呈酸性;检查结果表明海口耀华化工厂、海口宏宝磷肥厂一分厂的生产废水存在偷排。

  为更好地掌握石龙坝发电厂取水口上游螳螂川的水质变化,电厂10月16日恢复生产后,环保部门在其大坝上安装了水质PH值在线监测仪,监测数据已经实现与市、区两级在线监控平台的传输,目前水质已经正常。另外,应发电厂要求,昆明市环保局召开了污染补偿协调会,经协商,最终达成3家氟化盐生产企业每家补偿石龙坝发电厂两万元经济损失的协议。

  记者和光亚(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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