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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物证车至今未归还 台检方建议编预算购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02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1月2日电 “319枪击案”被台南“地检署”扣押的重要物证——红色吉普车,迄今已两年多未发还车主陈福春,陈福春先前曾3次声请检方发还被拒,他不排除循“司法”途径索回。

  据台湾媒体报道,据车主陈福春表示,当时是台南市“副议长”郭信良向他借这辆吉普车作为扁吕扫街座车,不料发生“319枪击案”,检方为办案需要扣押车子,他虽然无奈
,但没话说,可是去年已结案了,他委任律师3次向检方声请还车,但检方迄今迟不归还,很没意思。

  陈福春说,之前“南检”确曾找他过去谈由“政府”买下车子的事,但检方没提价钱,他也没开价,后来不了了之,他觉得检方与“政府”没有诚意处理此事;因为车子是郭信良借走的,他认为郭信良也应积极协助处理,总之,他只要讨回车子,没有卖车的打算。

  台南“地检署”表示,第二届真调会与未来“最高检”成立的特侦组,可能会继续调查该案,因此还不能发还,但这辆吉普车在“司法”史上算是“历史文物”,有保存价值,将建议“法务部”编列预算向车主买下。

  “南检”表示,“319枪击案”结案是指凶嫌陈义雄的部分,但还有两件事会影响该案,一是已成立的第二届真调会可能会要求继续调查该案;二是未来“最高检察署”若设特侦组,依相关规定,涉及“总统”的案子由特侦组侦办,特侦组也可能继续侦办该案。

  检方强调,基此理由与法令规定,因为吉普车是“319枪击案”重要物证,目前还不能发还车主,且岛内没有任何可以补偿车主的法令规定,对车主“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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