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市民须规范8种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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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亚平)昨日,市公安局发布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必须规范8种养犬行为,同时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通告》要求养犬市民必须规范以下行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犬只,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和注射狂犬疫苗;每户准养一只(不包含三个月以内的幼犬),多养的犬只由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无证犬和流浪犬的收缴力度,对辖区内违反《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的犬只,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收缴,并对犬主予以处罚。同时,还将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对查处的非法交易者,要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予以处罚并没收其犬。在专项行动中,对辖区的所有犬只,一律强制注射狂犬疫苗。对未注射狂犬疫苗的犬只一律收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