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的档案托管费咋不退?社保中心:往后顺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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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2: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市物价局今年早有明文规定,档案托管费每月5元。而我去年就一次交了一年的费用,而且是按每月10元缴纳的。”昨天,市民杨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因为多缴纳了托管费找到蜀山区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时,工作人员告诉她,“交了就交了,退不了啦!” 杨女士说,她自1992年就从单位下岗了,多年来一直以打零工维持生活。2005年9月,蜀山区南七街道根据“4050”相关规定,给她安排了一份工作。有关事项在该区再就业和
就此,记者联系了该区再就业和社保中心。一名朱姓工作人员称,因为办理退款手续较繁杂,账目不太好做,所以他们已对外公布了,类似这种情况的收费,多收的部分可以往后顺延。比如,像杨女士这样,就等于是交了2年的托管费了。“前期也可能是我们工作做得不细,让大家误解了,其实该退的,一分也不会少的。” (爱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