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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当街擅自散发小广告 最高可处以50万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28 黑龙江日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企业当街擅自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各种赠品,将被视为发放小广告的一种形式,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10月31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 以下简称《修正案 草案 》 的说明。

  《修正案 草案》中,大幅提高了对违反条例的处罚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到50
倍不等。如,原条例中对违法悬挂、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而依照草案,则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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