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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商售楼前须公布噪声状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4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根据新制定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开发商售房前,应向购房者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

  道路建设同步治噪声

  本市“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将成为防治重点。根据《规划》,北京市将加
强对新建道路(轻轨)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将交通噪声影响评估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将控制噪声污染措施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在道路(轻轨)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噪声治理。

  新建小区声环境要达标

  《规划》规定,要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外窗隔声性能,使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对五环路以内地区开展交通噪声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工作,对城市中心区规划道路进行噪声影响评估,政府每年还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通过设置隔声屏障、更换隔声窗等措施,使道路(轻轨)两侧居住区域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规划》特别强调,

开发商售房前,应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

  编制城市噪声地图

  “

十一五”期间,本市除防治道路交通、铁路、飞机噪声外,还将防治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开展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管理,并建立环境噪声控制实验室。预计到2010年前,建立全市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并且配备移动式的自动监测设备,编制可查询的城市噪声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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