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前介入涉税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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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王迪)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建立起一套联席会议制度,以解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的难题。根据该制度,涉税案件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 根据新创建的联席会议制度,检税两家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落实案件移送和协同工作机制:税务机关定期通报立案查处及移送公安查处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要求检察机关
记者了解到,以往经济犯罪类案件有“四多四少”的特点,即: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职务犯罪分子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海淀地税局稽查局沈朋向记者介绍,涉税案件查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执法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取证难。即便掌握了证据,也可能由于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在立案标准和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认识分歧,使一些案件无法最终进入刑事司法领域。而这个联席制度,恰巧搭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平台。 据悉,2003年至今,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税案件24件30人,占案件受理总数的1.7‰。J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