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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30元保护费未果夺人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20 江南都市报

  瑞金男子刘某被执行死刑

  本报讯杨晓东、记者陈明报道:为收30元保护费,竟用刀将人杀死。10月31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入户抢 劫的犯罪分子刘瑞生执行了死刑。

  家住瑞金市武阳镇的刘瑞生是当地有名的“罗汉”,经常酗酒。2005年4月18日,因
手头紧张,醉酒后到谢南 昌的脐橙园中找到看守人杨国威,要杨国威拿出30元“保护费”,杨国威不从,并大声喊人,刘瑞生恼羞成怒,拔出菜刀朝 杨国威的头部连砍几刀,将其杀害,后把被害人的旅行包拿走。

  法院审理认为,刘瑞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当场夺走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并属入 户抢劫,罪行极其严重,遂判决刘瑞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瑞生不服提起上诉,被省高院驳 回,并核准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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