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解残杀邱兴华提出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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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10月30日是陕西“杀人狂魔”邱兴华案一审法院刑事判决即将生效的最后一天。当日上午,邱兴华通过羁押他的汉阴县看守所,向安康市中院正式递交上诉状。 邱兴华在上诉状中称,他对判决书裁明“邱兴华因移动汉阴县铁瓦殿内的石碑遭到庙中管理人员的拒绝,心怀不满,后又无端怀疑殿内主持人熊万成调戏其妻”的杀人动机不服,故提起上诉。邱兴华认为,难道移动庙内两块石碑遭到管理人员拒绝就杀人吗?值得吗
安康市中院一审判决中,没对铁瓦殿工作人员熊万成调戏邱兴华妻子的情节给予认定。邱兴华的上诉状中写道:事实是我亲眼所见他们的丑陋行为,“我没有照相机,无法取证,我若当场指责熊万成,他们人多势众,谁听我的?熊万成学过武功,我一个外人讨说法会是什么结 果?我心里明白,只有忍辱,在那时我的心在流血,没办法只能忍。”“我的精神塌了,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只有杀人来解我心头之恨。杀人必偿命,我有罪!可我的人格自尊咋赔偿?” 据了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最新规定:重大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邱兴华案件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院刑事审判庭届时将会在安康就此案开庭审理。 据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