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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不同缴费年限算法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社保局就养老金上调过程中部分退休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作出说明

  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如果缴费年限计算有误该如何处理?昨日,针对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过程中,部分退休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成都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说明。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有关人士解释说,缴费年限=视为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其中,视为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本人实际缴费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不同类型企业退休职工,其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国有企业原固定职工:从1992年7月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1992年6月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按市和区(市)县政府规定应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足额缴费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职工:按单位和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除外)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实际缴费年限,职工在单位转制并足额缴费前的连续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未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城镇集体企业职工流动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从到国有企业工作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1992年6月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其他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和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等人员:按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缴费年限。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企业工作或成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按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军龄视为缴费年限。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除外),到企业工作或成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按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国企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按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缴费年限。

  工作期间工龄有中断的:工龄中断的时间要从视为缴费月数中扣除,中断工龄不计算视为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有误该如何处理?

  成都市社保局提醒市民,如果缴费年限有错误,可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原来退休手续是由单位办理的,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复核后,凭相关资料到成都市社保局二楼D区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如果现在为破产单位的退休职工,由退管站经办人复核后,凭相关资料到成都市社保局二楼D区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如果现在既无单位又无退管站的个体退休人员,则由本人带上档案到成都市社保局三楼C区综合处办理。 记者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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