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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施“钱江人才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8:24 现代金报

  重金集聚优秀“海归”

  最高可获资助50万元

  资助对象为来浙从事科技创业、应聘来浙从事自然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来浙讲学或提供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

  金报讯(记者 岳德亮)建设创新型省份,需要创新型人才来提供智力支撑。浙江省科技厅、省人事厅决定,从今年起组织实施“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海外留学人才来浙江创新创业,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科技厅、省人事厅联合公布的《关于2006年度择优资助海外留学人才来浙创新创业的通知》中发现,资助对象划定为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以及来浙江讲学或提供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按照科技创业(A类)、科研开发(B类)、社会科学(C类)3种类型项目进行申报和资助。

  申请资助人员必须符合这些基本条件: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

留学人员资格认定;200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除外);年龄未满50周岁;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申报创办企业资助的留学人员,须通过相关部门留学人员企业资格认定。此外,还需要具备相应申请A类、B类、C类的相关专业条件。

  据浙江省科技厅介绍,项目申请可以登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书面报送。资助则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当地人事、科技部门逐级审核,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择优推荐,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答辩)、公示后,由省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审定公布。公布后,给予5-50万元不等的资助。

  据了解,资助资金将主要用于科技创业、科研开发、教学、文化艺术创作等研究费用,包括设备购置、

能源材料(试剂)、分析测试、人员劳务、会议及调研、资料印刷、
知识产权
事务等;申请项目(科技创业类)的贷款贴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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