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建立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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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21:2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1月2日电 (记者 高路) 被上海老百姓称为“养命钱”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小城镇、外来从业人员、农村养老、残疾人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在上海市政府1日发布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中,被全部纳入“看护”的范围。今年7月,“上海社保基金案”案发,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多名官员接连涉案落网。此案使得上海市民的揪心与忧心之感陡然上升。 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10月份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现实矛盾在于“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掌握资源的部分人在某些党政干部的保护伞下,一个人或几个人可随意调动大笔资金,侵占挪用或携款外逃”。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突破1200万人,约占上海常住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二。 今年9月,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结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工作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强化基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基金管理政策、禁止违规投资运营等8条规定。10月30日,由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强调,上海要通过制度建设,真正做到“四个管”,即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上海这个新规定,在共分11章、57条的全文内容中展现出明显的针对性: 一是给违规投资“刹车”,规定基金结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这一规定直指原本在资本实业、金融、房地产市场等高风险领域的违规投资行为; 二是确定“收支两条线”。以往,社保基金账户只设有收入户,而没有支出户及财政专户,收入、提取、支付全由地方社保部门说了算。而在新规定中,社保基金将开设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从一户管理转为三户分开管理,使得各项资金的流向一目了然,有效破除“暗箱操作”; 三是规定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加强管理行为的透明度,避免地方社保部门自己监督自己,无拘无束地滥用权力。 由于这个新规定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新规定的实施,上海正加紧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内,完成相关制度框架的构建。年底前,将招标确定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开户行,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建立由上海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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