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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服装企业连续火灾 安委办发通报要求严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21:39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记者刘铮)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我国乡镇中小针织服装生产经营企业连续发生四起重特大火灾,造成38人遇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为此发出通报,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生产经营服装辅料的福音大厦发生火灾,死亡15人;10月21日,这个镇一家童装厂发生火灾,死亡8人;9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双鹿针织厂简易楼发生火灾,死亡9人;10月16日,广东省汕头市谷饶镇一针织服装厂发生火灾,死亡6人。

  记者2日从国务院安委办了解到,这些事故场所都是集生产经营、物资储存、人员住宿等为一体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用火用电隐患多,疏散通道不足不畅,消防设施缺乏,逃生自救困难。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当地降低了安全准入门槛,忽视安全生产条件;乡镇消防设施严重滞后,缺乏防灾救灾措施;业主安全意识淡薄,“三合一”建筑埋下隐患,安全疏散出口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火灾隐患严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落实。

  目前已进入火灾易发高发季节,通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必须采取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和划分防火分区、增设安全通道出口、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等技术防范手段,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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