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首府市场仍然有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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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0:40 乌鲁木齐晚报 | |||||||||
昨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的第二天。由市农牧局、市工商局、市植保站、市畜牧兽医检疫草原工作总站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首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在个别农资市场仍在出售。 在北站农资市场,检查人员对该市场内的10多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检查,结果6家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三家还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检查人员
据了解,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人们一旦食用了含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蔬菜,将严重危害人的健康。 当日上午,检查组人员先后检查了北园春农贸批发市场、凌庆蔬菜批发市场等地。发现这些市场的蔬菜在外包装上或显著位置都加贴或印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效认证标识。 对无标识和未经过认证的蔬菜,都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并对检测合格产品加贴统一印制的“检测合格农产品”标识。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杨天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