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30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将出台办法,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行为,其征求意见稿2日在发改委网站上公布。 征求意见稿明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管理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电梯及增压水泵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
社会各界的意见可于11月30日前提出,联系电话为010-68501097。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发改委网站www.ndrc.gov.cn上查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