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店进村将获四千元补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潍坊11月2日讯记者从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获悉,农家店建设将获得贴息和补助等必要的资金支持,其中每个村级店能获财政补助4000元,乡级店则获补助3000元,同时对试点企业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投资贷款,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4%。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预拨支持资金3640万元,拟建设12000家农家店,其中临沂拟建
同时,各地农家店的建设将执行严格的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对没有配送中心和承担统一配送功能的大型超市(店配合一)的企业所建农家店、统一配送达不到标准的农家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农家店,一律不得验收。 农家店标准 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我省农家店建设不能低于40平方米,经营品种(单品)要在6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40%以上。经营管理上要求店堂内进行简单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店内通风、明亮;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有条件的店铺提供顾客购物篮;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明码标价;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对进货渠道和供应商进行登记管理。(李克新) 记 者 李克新 实习生 王荣华 蒋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