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搞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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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11月1日,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由该局提出的在山西五鹿山等地新建2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与以往不同,此次批复中特别提到,新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在其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生产设施。
国务院办公厅在其批文中还强调,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另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有没有出现影视拍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将成为今后环保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将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中有了这样的规定。据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