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嫖娼蒙羞 欲杀人泄愤反被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19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刘义芳 通讯员 王若恒李晓霞 为您报道一名年仅19岁的男子,在敦煌市某金矿打工期间,去酒吧找暗娼嫖宿,遭到殴打,还被小姐宰了1000元。后该男子图谋杀害那名小姐,在未找到的情况下,便想杀害出租车司机泄愤,没想到被司机送进了公安局。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预备),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

  2005年10月16日2时许,在敦煌市某金矿打工的孙某窜至敦煌市内“五月花”酒吧找
暗娼嫖宿,后与暗娼白某发生争吵,继而被白某殴打,并被强迫赔偿损失1000元。孙某怀恨在心,为泄私愤产生杀死白某的邪念。10月17日14时,孙某寻找白某未果。晚11时许,苦于找不到白某,所以就想在其租房附近找一个暗娼将其杀死,以解心头之恨,但转了几个来回没有碰到一个暗娼。当转到大街上看到出租车时,孙某就想杀死出租车司机。

  10月18日凌晨3时,孙某在绿州饭店门前挡住王某的出租车,欲伺机杀死“的哥”王某。当车行至肃州镇魏家桥村时,孙某欲伺机作案但被司机王某察觉,王某将车开到肃州镇肃州庙村一组的农庄上停下,然后快速跳下车,孙某拿出刀子,后在王某的喝斥下,孙某将刀子扔出车外,王某遂将孙某扭送至敦煌市公安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