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初任公安局领导要参加任职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3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张太凌)中央组织部和公安部党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要求:“初次担任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在任职一年内必须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任职培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