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摩托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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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4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31岁的顺义区农民陈光山在一年的时间内,盗窃8辆摩托车、一辆农用三轮车和一辆微型客车,共计价值9900元。近日,顺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光山有期徒刑3年。 1996年,陈光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0年7月被释放;2002年11月5日,他因犯盗窃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去年4月2日经减刑被释放。然而,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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