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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热线多数问陈欠(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3: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采暖热线多数问陈欠(图)

  赵诚在本报接热线■本报记者王海英摄

  本报提醒1

  沈供热办、惠天今天继续听供暖

  今日9:30~11:00,惠天热电相关工作人员,将到本报接听读者咨询。

  今日14:00~15:30,沈阳市供热办相关人士将做客本报,解答供暖政策等。

  请读者届时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6231111”参与。

  本报提醒2

  供暖有疑问就看《晨报供暖手册》

  本报10月30日随报赠送的《华商晨报·供暖手册》中,包含各区供热办、大型供暖企业24小时投诉电话,并对相关供暖政策有详细解读,请读者留意查阅。

  供暖热线反馈

  晨报讯(记者林浩)昨日,国有大型专业供热企业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赵诚到本报接听热线。

  90分钟共接听读者来电30条,陈欠采暖费是最热门的话题。

  房产交易:买主要查“采暖费”

  大东区读者:我今年把房子卖了,新房主去交费时被告知不收,因为1997年有陈欠,现在正在找我。当时我房子卖的就便宜,这部分采暖费应该由新房主交。

  赵诚:原房主陈欠问题在目前惠涌公司收费中也经常遇到。

  实际上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供暖公司出具的“不欠费证明”是房产交易的必要条件,但现在很多买卖双方私下交易时,都不到供暖公司开具“不欠费证明”,而供暖公司在陈欠上对“房”不对人,也就是说,你的房间号如果欠费,不论房主是谁,一律按照规定,以2001年11月1日为界,以前欠费由原房主承担,供暖公司负责追缴;以后欠费由新房主承担,须与供热企业结清陈欠采暖费,并办理供热合同变更手续,对不办理变更手续的,由新房主负责追缴采暖费。

  企业陈欠:用户务必开具证明

  沈河区一读者:单位原来欠采暖费,自家是2003年分户,当年有特困企业证明,就交了当年采暖费;今年没有特困证明,供暖公司叫我交当年采暖费后,又要补一年企业陈欠,合理吗?

  赵诚:按照政策来讲,如果企业有陈欠,用户在分户当年要为其所在单位交纳一年陈欠采暖费,自己再交当年采暖费,第二年开始就可按《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交纳采暖费,供热单位继续向用户单位追缴剩余的陈欠采暖费。对属于用户个人陈欠的采暖费,供热单位可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

  “除替单位补完一年陈欠外,用户还要办理一个非常重要的手续。”赵诚说,如果此前确实是由单位承担采暖费,而又发生陈欠的,用户务必到单位开一个“陈欠期间采暖费由单位承担”的证明,供暖公司拿到证明后,用户再补交一年陈欠,此后就会由供暖企业向用户单位追缴陈欠,不会再向个人追缴。

  担忧:还有人不知道“96191”

  一位80多岁的读者:我家在沈河区,属于惠涌铝美锅炉房,暖气不热。

  赵诚:“大爷放心,我马上给您安排一下!”放下电话,赵诚直拨铝美锅炉房电话,叮嘱锅炉房工作人员立刻到现场查看。

  与这位读者不同的是,昨天接到的热线中,有近四分之一的读者不知道自家所属锅炉房和供暖公司。“这个很麻烦。”赵诚说,供暖问题的解决属于“层层申报”制,有问题应赶紧找所属锅炉房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或对解决结果不满意,要找锅炉房上属供暖公司;如再不满意,就向自己所在区供热办投诉,或拨打96191投诉。

  另外,昨天甚至还有个别读者不知道96191是什么。赵诚表示,市民要多掌握供暖常识,才能保证供用热双方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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