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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开着教练车闯了祸法院判驾校也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5:47 都市快报

  通讯员 新 彦 记 者 肖 菁

  本报讯 发生在湖州南浔的一起车祸所引发的案件,有一连串的“没想到”。身为驾校教练居然酒后驾车,结果使得同车的朋友伤重而亡。驾校也没想到,因为教练的不当行为,作为雇主的驾校也要承担责任。

  南浔区法院一审判决该驾校与教练连带赔偿死者家属24万余元,今天判决正式生效。

  在出事前,驾校的陆教练和富某是好朋友。今年1月8日,富某请陆教练一起参加朋友的聚会。席间,陆教练喝了几杯。没想到,回家途中因为陆教练操作不当,教练车发生了翻车的大事故。当时,看到血泊中的富某,陆某弃车逃跑。第二天一早他去自首。

  7月下旬,富某的父母和妻女向法院起诉,除了把陆教练列为被告外,驾校也被列为被告。

  法庭上,陆某说他是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但驾校却表示“想不通”。法院审理认为,首先,驾校和陆某是雇用关系。驾校没有规定教练员的作息时间,只规定“教练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做到车动必须教练在”。因此可以理解为,驾校的教练员只要在配置的车上行驶就是履行职务。

  而且,驾校教练的工资是跟他个人的生源挂钩的,所以法院觉得教练员外出与人聚会,广交朋友的行为与招收学员的职务行为也有内在联系。

  不过,当时富某在明知陆教练是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搭乘他的车,也有过错,这可以适当减轻驾校和陆教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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