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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6: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基本原则: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重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转变电力工业增长方式,促使电力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促进电力行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和安全运行,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主要任务是:(一)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

  会议强调,电力工作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电力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处理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与加强改善市场监管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安全的关系,处理好电力建设与电网建设的关系,处理好电源、调度、售电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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