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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修订 偷路灯最高罚款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6:4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时隔7年,1999年施行的《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将做修订。此前,偷窃路灯线缆的罚款是200元至1万元不等。因为处罚力度不够,损毁、偷盗现象猖獗,修订版将通过一些禁止性条款、相应提高处罚金额等举措,来遏制相关偷盗、损坏行为。据透露,罚款金额将增加到1万元至3万元。

  管理规定一旦修订完成,信号灯、电力杆、路灯台用的情景将在南京出现。

  修订稿提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同步实施”。

  另据介绍,部分区道路已可通行社会车辆(如私家车,甚至公交车),已经不是封闭式小区,属于“小社会化道路”。针对这一情况,市政部门正在酝酿《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届时,一些“小社会化道路”可能被列为市政设施移交。这些小区里的路灯将由路灯管‘理处作为“婆婆”来日常养护。那些非市政管养的路灯,则将由产权单位负责日常养护。

  未配套建设道路照明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将由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逐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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