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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对高校特困毕业生实行推荐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6:49 扬子晚报

  本报徐州2日电记者今天从徐州市政府获悉,该市出台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实行推荐就业的新政,凡是市区生源的2006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未就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均可享受此政策。

  据了解,凭证明材料,由毕业生本人到徐州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徐州市特困家庭毕业生推荐就业登记表》。徐州市人事部门根据特困家庭毕业生实际情况向企业
下达指导性重点推荐就业计划,推荐就业。达成就业意向后,由企业单位、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见习期为3个月,最低工作年限1年。对推荐上岗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将在网上予以公示。(徐承德肖昌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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