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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事停开可申请停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6:5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刘婷 吴静)出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驶1月以上的,车主可以去申请停缴养路费。《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业务办理办法》昨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批准实施,车辆出现被盗、司法扣押等情况,车主都可申请停缴养路费。如果车主自行停缴,将被收取滞纳金。据悉,我市养路费征收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月缴纳,一种是包干缴纳。据悉,包干缴纳方式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申请停缴。

  新车养路费买车之日算

  新车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路费?《办法》规定,车主从取得车辆所有权之日起就要依法缴纳公路养路费,这时车主需要到征费机构缴纳临时公路养路费。新车在公安车管部门入户后的十五日内,再去办理新车公路养路费正式缴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车主需要到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住址所在地征费机构缴纳。

  车过户养路费也要过户

  车辆过户,养路费手续怎样衔接?《办法》规定,车辆过户后,新车主要在办理变更户籍手续后十五日内到征费机构申请办理公路养路费过户手续,并缴清养路费。未按规定办理公路养路费过户手续的,别以为养路费手续上不是你的名字,就可“逃脱”养路费,按照《办法》,公路养路费由车辆权属凭证上载明的现车辆所有者缴费,也就是最终结果还是新车主缴纳。

  驻外地三月养路费可免

  《办法》规定,车辆调驻外地,在市外行驶三个自然月以上(含三个月)的,车主可申请免缴养路费。据悉,车主在车辆回渝后的半月内,持外地公路养路费征收机构出具的调驻函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市征收机构申报调驻手续,经核准后,车主可从次月起,免缴调驻期间的养路费。需要提醒的是,去云南、贵州、四川、西藏四省(自治区)的车辆需出具局级调驻函。

  车辆被盗窃可申请停缴

  车辆出现“特殊”情况没有“使用”道路,车主可申请停缴养路费。《办法》规定,车辆被盗,车主拿着可以证明车辆确实被盗窃的有关手续,到征收机关申请停缴养路费。车辆被司法部门依法扣押、封存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车辆灭失、车辆严重损坏无法行驶的,车主也可申请停缴养路费。据悉,车主必须在车辆出现“特殊”情况的15日内去申请,从批准的次月停缴。

  因事故停驶凭照片申请

  《办法》规定,因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驶一个月以上的车主,可以在15天内到征费机构申报停缴养路费。车主需要带上事故车辆的事故现场照片。《办法》非常人性化的是,公路或者是桥梁断道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行驶,车主也有权利申请停缴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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