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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反流氓软件第一案昨首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31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宫伟】本报曾经报道的反流氓软件联盟在包括本市在内的全国8个城市起诉千橡公司“dudu加速器”侵犯消费者权益系列诉讼,被称为本市反流氓软件第一案。昨日,这一案件在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法院当庭驳回了被告就管辖权异议的申请。

  昨天上午,本市消费者孙先生和其诉讼代理人,天允律师事务所郑辉律师准时来到
法院,被告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未到庭,只是书面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称本案应由被告住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求将该案移交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对此,原告方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当事人有权选择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以原告方受侵害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为侵权行为地是有法可依的。

  法院审查后认为,本案系侵权纠纷,侵权结果发生地为本市南开区,属于其管辖范围,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8条,依法驳回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辖异议申请。

  此外,针对该联盟在全国首起反流氓软件诉讼中被指证据不充分的情况,本市消费者孙先生昨天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dudu加速器”软件占用申请人电脑CPU以及内存资源,并感染电脑中系统文件,严重影响电脑正常使用的情况进行相关技术鉴定,以加强证据的权威性和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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