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劳动权益有专门机构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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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3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任悦】为了加强对本市残疾人弱势群体劳动权益保障的法律援助工作,解决残疾人在劳动争议等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经市残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日前正式成立。 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残疾人提供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免费咨询和服务;对涉及残疾人的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必要的
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日常接待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半月一次。对特殊困难残疾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将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酌情减免仲裁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