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降低标准发驾证可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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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4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台的《湖南省车驾管工作五条禁令》近日开始实施。 省交警总队车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禁令旨在规范车驾管工作,内容为:严禁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报废和非公告产品等车辆办理牌证;严禁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禁擅自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核发驾驶证;严禁收受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及办理车驾管业务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贵重物品;严
禁令规定,民警违反上述条款的予以行政处分或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领导违反禁令的,从重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记者 高攀 颜宇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