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国有单位体育设施分时段免费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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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7:48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晓鸣) 社区建设要使“群众得实惠”。现在,本市各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自身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其所拥有的有关设施符合社区居民需要、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向社区居民开放。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最近公布的《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市、区县所属体育场馆,市民体质监测站,学校(含普通高校、
市、区县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包括行业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定时段内向市民免费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倡导各类影剧院定期、定时向市民开设公益场。条件许可的影剧院,要向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票和实施优惠服务。 对公办学校的阅览室(含电子阅览设施)、普通教室(含多媒体教室)、会场等教育设施,可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在与学校协商基础上,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适当时间段,由社区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开放。 与此同时,鼓励其他体育、文化、教育设施的业主或经营者参与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在一定时间段或非高峰时段以优惠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 针对设施开放可能带来的居民人身安全问题,焦扬表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购买商业保险,解除相关单位的后顾之忧。一是由街道(乡镇)为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办理商业保险;二是由承担活动管理和指导的管理组织,用会费收入为会员集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此外,设施向居民开放后,会有一定的物耗损失,也会产生一定的管理费用,政府将给予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