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资金违规使用不足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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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2日讯(记者陈岚桦 通讯员潘春雄)记者今天从省审计厅了解到,审计调查结果显示,2002-2005四年的退耕还林资金的使用管理总体上安全规范,违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不足3%。 据该厅有关人士介绍,2002至2005年,全省共计退耕还林20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40万亩。中央财政拨付我省退耕还林工程资金5.3亿多元,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县财政、林业等主管部门基本没有挤占挪用等行为。 此次审计调查发现各类违规违纪资金共计1627万元,较普遍的问题是,以多种手段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共计查处出422万元,占问题资金四分之一。例如,2003年,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琴山村7个村小组长和退耕户赖某,用集体土地528亩办理退耕还林,赖某已领取3年粮食和现金补助25.76万元。还有,2003至2004年,琼海市博鳌镇莫村村委会1530亩退耕地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未达到标准,却通过验收领取补助资金74万元。 另外,还存在着侵占克扣、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此类问题资金有264万元。例如,东方市东河镇、天安乡有2个村委会和村干部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8万元。昌江县石碌镇水富村委会挪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5.5万元用于村委会经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