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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7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38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3日讯 (记者 杨文)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200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增幅较大,截止9月底,我省共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7亿元。

  此次由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下达的全省2006年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共17321万元,其中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性支出9306万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8015万元。

  据介绍,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是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补偿办法,一级保护(严格保护)、二级保护(重点保护)补偿标准为4.5元/亩,与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持平;三级保护(一般保护)补偿标淮为3元/亩。中央级重点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差距较大的问题基本解决。

  此外,我省还在下达的2006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首次专门切出一块用于林业站的监管经费。补助标准2006年原则上按0.1元/亩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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