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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启动农村教师读硕士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3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3日讯(记者 林芹)昨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据悉,培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教育部将根据各地申报要求和招生条件,将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推荐名额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一同下达并单列。

  据悉,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安排。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往返交通费按照当地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经费不落实的地区,将调减本计划及相关农村师资建设支持计划额度。

  《通知》要求,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规定的服务义务,从本科毕业到农村学校报到任教开始,服务期至少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规定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师范(师资)、学生、人事、学位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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