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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养鳗场 盗鳗苗8万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5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李昌明 蔡弯

  本报讯 相信看过香港大片《无间道》的人,都知道剧中两个身份混乱的人,为了各自的目的,潜入警方及黑社会做卧底。而在厦门市同安区,一伙盗贼为了盗窃鳗鱼苗,处心积虑地上演了一场厦门版的“无间道”———以务工为名混进养鳗场当工人,然后里应外合将养鳗场鳗鱼苗盗窃出来卖掉。

  昨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龙某明、陆某祖、龙某洲有期徒刑11年、10年6个月、10年6个月,以收购赃物罪判处陈某聪1年6个月,缓刑两年。四被告人还被各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去年12月间,陆某祖经与龙某明合谋后,陆某祖即应聘到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隘发养鳗场务工。因实施盗窃人手不足,龙某明、陆某祖又拉龙某洲和杨某庄至隘发养鳗场务工,伺机盗窃。

  今年3月7日晚和3月8日中午,陆某祖、龙某洲和杨某庄(另案处理)见时机成熟,利用值班之机,分三次盗走日本种鳗鱼苗共8万余条,价值28万余元,交给龙某明销赃。陈某聪明知龙某明销的鳗鱼苗是赃物而收购存活的10200余条。案发后,陈某聪的家属已支付被害人13万元协议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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