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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 文体设施必须向居民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0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汤琦琳)本市各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自身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其所拥有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符合社区居民需要、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向社区居民开放。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发布了《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

  目前,本市已拥有较为完善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但也发现不少社区居民反映
缺乏就近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而与此同时,分布在全市各个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却有大量可供社区利用的体育、文化、教育设施。

  根据市领导有关社区建设要使“群众得实惠”的要求,有关部门在进行试点工作时,将推进社区内的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开放共享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一)体育设施:市、区县所属体育场馆,市民体质监测站,学校(含普通高校、中学、小学、中专、技校、职校等)单位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等露天运动场所,要安排适当时段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二\)文化设施:市、区县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包括行业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定时段内向市民免费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

  倡导各类影剧院定期、定时向市民开设公益场。条件许可的影剧院,要向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票和实施优惠服务。

  \(三\)教育设施:对公办学校的阅览室(含电子阅览设施)、普通教室(含多媒体教室)、会场等教育设施,可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在与学校协商基础上,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适当时间段,由社区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开放。

  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开放共享的日常管理,可采取俱乐部、专业协会以及各类群众性活动团队形式的管理方式,对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可采用会员制等方式进行管理和指导。管理组织可按照活动人数与活动场所容量相适应的原则接纳会员,发放定期的《会员卡》或《活动卡》。可向会员适当收取会费,用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具体措施

  看一场电影3元钱

  上海力促公共文化设施向社区开放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上海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情况及向社区开放情况,《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有无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区延伸的具体举措?

  焦扬说,多年以来,上海一直坚持公益性质的文化设施要保持为市民群众服务的方向。上海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电影院以及公共展览设施等。其中,公共图书馆包括上海现有市、区县、街道(乡镇)图书馆239家,其中市级图书馆2家(即上海图书馆、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区县图书馆26家,街道(乡镇)图书馆211家。

  目前,本市已经建立以上海图书馆为总馆、区县图书馆为分馆的中心图书馆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尽量延长开放时间,方便市民走进图书馆,并主动为特困家庭、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者送书上门,广泛开展各类读书和讲座等活动,倡导阅读风尚,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公益性的公共文化设施还包括公共文化馆,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共有市、区级公共文化馆(站、中心)250个,设施总面积达762625平方米。文化馆是组织和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全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文化馆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坚持免费、低费和收取服务成本费原则。

  焦扬说,本市电影放映行业定期定时对社区居民观看电影提供优惠。本市郊区做到为郊区农民免费“一村一月放一场电影”,把电影送到每个村;全市各电影院线公司供片的60余家电影院每周二实行全天半价场;市中心区14家影院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4时之间,开设“阳光电影专场”。观众持该影院发行的“阳光电影卡”(每张面值100元),可换票观看“二轮”(首轮新片上映约7-10天后)以上的新片,平均每场电影3元。

  焦扬指出,《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向社区开放的工作力度。第一是要坚持公益性的文化设施发展方向,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资源,扩大阵地设施为社区群众服务的规模,增加为社区居民服务项目的数量,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向社区延伸;第二要做好本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登记、资格认定工作,健全与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为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群众服务的规章制度与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第三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为社区居民服务的质量;第四还要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行等级评定工作,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应秉持公益性服务原则,让市民充分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果。

  为参加文体活动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市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后,如何做好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以及开放后相关的物耗损失和管理支出应如何补偿等问题时表示,安全和资金问题确实是制约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瓶颈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要采取购买商业保险方式解除相关单位设施开放共享的安全后顾之忧。具体是在两个层面购买商业保险:

  一是由街道(乡镇)为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办理商业保险。提出由区(县)政府统一招标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保险费用由街道办事处筹集解决。

  二是由承担活动管理和指导的管理组织(即俱乐部或协会)用会费收入为会员集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焦扬补充说,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一是做好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安全告示;二是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在每次开放前对设施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三是专职保安人员和社区民警加强对活动场所的治安巡查。

  焦扬说,文化、体育、教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后,会有一些损耗,也会产生一定的管理费用。《指导意见》对此分别明确规定了设施开放共享的补贴对象、内容、方式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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