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峰会:中国与东盟首次探讨农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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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0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宁11月2日电(记者张周来、王立芳)中国-东盟农村能源论坛暨技术交流会2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来自中国和东盟8个成员国及东盟秘书处的官员代表,共同探讨农村能源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这是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在农业领域举办的首次能源论坛。 论坛由农业部国际合作司主办、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
来自广西能源办、东盟秘书处和东盟各国农业部主管农村能源工作的高层官员和农村能源技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在本次论坛上发表开展农村能源工作的报告,交流农村能源领域的政策、经验和做法。中方户用沼气设备、技术和产品的10多家生产厂商在会上展示了产品,并与东盟成员国进行技术交流。 论坛期间,代表还将参观广西农村生态家园示范村。 2001年,中国-东盟第5次领导人会议将农业确定为面向21世纪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2002年11月,中国农业部与东盟秘书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农村能源技术交流与合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