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打工”以偷养“装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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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3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赵春刚) “你们上网的钱都是哪弄的?”“偷的。”“被人看到怎么办?”“无所谓!”昨日上午,在长春市公安局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大南派出所内,19岁的大光(化名)和弟弟在回答警方提问时,表现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经查大光等4人在两个月时间里连续盗窃30余起,涉案金额6万多元。 “有3个年轻人东张西望的,正偷东西呢!”10月31日,大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
他们以入室盗窃等手段,分别在双阳、伊通、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等地,以公路两侧民宅为目标,挑选比较富裕的民宅,从后窗进入,偷得现金、首饰、手机等,再由大亮向长春某珠宝店销赃,两个月下来共作案30余起,盗得款物6万余元。 大光说,他家住玉潭镇,父母都是农民,平时也不管他,他骗家人说在外打工,其实自从不上学,他就和大亮等人混在一起,没钱的时候就偷,“其实有许多人家的窗户是很好开的,我们都不用撬,一推就开了。每次大亮都能把偷的东西卖出去,换回来的钱,我们都用来上网买装备了!至于偷了多少回,我们也记不清了!” 对于他们表现出来的不在乎,民警们感到很心痛,“别看他们冒险偷东西,可在购买几百元游戏装备时,却从不含糊!”民警说,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家中常常没人看护,在出门前一定要把门窗关好,不要把贵重的东西放在家中。 目前,仍有一人在逃,案件仍在调查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