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农合组织创品牌有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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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34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近日,宣州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通过评比,区政府对运行良好、确有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2000元奖励;被列为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的,给予5000元奖励;被列为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的,给予10000元奖励。对成功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20000元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成功注册一个农产品商标的,给予2000元奖励。注册的商标,获得省名牌和省级著名商标的,给予20000元奖励;获得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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