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促进就业等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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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0: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拉萨11月3日消息(记者旺堆)西藏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 截止2005年底,西藏参加失业保险统筹的单位有1489家,参保职工6.7万人,征缴率达90%,失业保险费累积滚存结余2亿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40元/人,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今年前7个月,西藏共征收失业保险费1603.5万元,参保单位有645家,参保人数为3.9万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逐步扩大失业保险统筹范围。《西藏自治区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已将失业保险范围覆盖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职工。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帮助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实现转业转岗。2004年,西藏自治区就业局筹集培训经费30多万元帮助西藏高天水泥有限公司培训该公司接受的西藏高争水泥有限公司富余职工,共举办11期培训班,培训职工328人/次。积极推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2005年,区直先行开展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试点工作,已有200多家单位、2.3万多人建立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目前,此项工作已在西藏推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