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建企业年金制度弥补养老保险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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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1: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1月3日天津消息(记者王嘉军 翟媛)《天津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意见》日前出台。符合条件的天津企业将获准建立企业年金,相关企业职工退休后将能领取两份养老金。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津市将对建立企业年金给予税收优惠。目前已有15家金融机构获准在天津开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等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