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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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消息 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昨天上午在广东佛山中院开庭审理。在经历18个月的羁押后,张海这位昔日的新闻人物终于重现在公众面前。被告人张海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据了解,此次张海庭审将持续两天。 检方指控侵占财产1.2亿
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张海在任职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人民币1.2亿余元,涉嫌挪用健力宝资金9400余万元,健力宝集团对此指控未持异议。 庭上,张海承认自己曾写过2000万的资金的“张海,ok”签名,但是他表示签名只代表“审核”资金,而非“审批”资金,至于资金的流向他不清楚。张海对集团董事会免去他所任的总裁职务表示不满。 张海坚称自己被冤枉 张海说自己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侵占公司的钱财,可能是公司财务部门对他误会了,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可以当“替死鬼”但是不愿当“替罪羊”。 张海的第一辩护律师张民在法庭上辩称,公诉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张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产,公诉人在性质和行为主体的认定上产生了错误。 张海因涉嫌上述经济犯罪于2005年3月24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年4月30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