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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首次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2:02 江南都市报

  195家单位有执法权市民对其他市属单位执法可以说“不”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南昌市到底哪些部门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呢?该市日前进行了摸底工作。经审核 ,共有195个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首次对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核,除审核 通过的195家单位外,对其他市属单位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你都可以说“不”。

  据南昌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要求,南昌市对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审核,这是南昌市第一次对各 行政单位的执法资格进行清理。这次清理的范围主要是南昌市政府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含分支、派出和下属 机构),不包括国家、省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对这些单位的名称及性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负责执行的主要法律 、法规、规章名称和具有哪些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了清理。这次审核,核 定有195个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体单位名单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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