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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诈人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3:15 新闻晚报
□李胜南 通讯员顾琼

  晚报讯 利用公用电话附近嘈杂的环境,设计诈骗害人。日前,被告人刘兴利、李灵香均被虹口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6月6日中午,刘兴利、李灵香经预谋,利用火车站附近便利店门口的公用电话周围嘈杂的环境,坑人钱财。被告之一的刘兴利不停地拨打该处的公用电话,被害人黄某正好要用这部电话,他拨打了亲属的电话号码,但没注意到是否有拨号音,其实,当黄拿起电
话听筒时便接通了刘兴利打进来的电话。在电话中,刘冒充是黄的妹夫,让黄去指定地点等候。骗得黄人民币5000元后逃匿。案发后,赃款已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兴利、李灵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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