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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政策性租赁房 首批公屋全部面向公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4:44 南方新闻网

  首批政府公屋面向公务员,共计40套,面积30-50平方米之间,月租250-350元之间

  本报讯 (记者 李斌) 深圳首批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于近日开始。不过,面向的对象不是普通市民,而是公务人员。昨天,深圳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发出通知,宣布对政策性出租住房租赁工作进行改革试点,首批为深圳市公安局提供40套政策性出租住房。

  在不久前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提出,今后五年内深圳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1.4万套,建设面积570万平方米。10月31日,首宗含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也成功出让,从而拉开了深圳效法香港政府公屋,面向普通市民提供廉价租赁住房的帷幕。

  这次面向公安局公务人员提供的房源分别位于梅林二村、梅林三村、梅林四村、景田西、景田北、黄木岗西、鹿丹村等地,共计40套,面积均在30-50平米之间,月租赁价格在250-350元之间,按照“已婚者1户承租1套,未婚者2人承租1套”的分配原则,共可解决59名深圳市公安局公务人员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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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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