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妻子涉嫌诈领“机要费”148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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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7:40 人民网 | |||||||||
台“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今天下午公布“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台湾TVBS图片) 人民网11月3日电 今天下午台“高检署”召开记者会,说明“国务机要费”结案起诉内容,包括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和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依贪污罪嫌遭到起诉,而“总统府”机要陈镇慧则是贪污共犯获得缓刑,整起“国务机要费”浮报弊案今天确定侦结。 据台湾TVBS报道,检察官认为吴淑珍,和前后任“总统府”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
台“高检署”表示在侦查期间,所侦讯的嫌犯和证人高达276人次,分别在今年8月7日和10月27日曾经二度讯问陈水扁,8月27日曾经讯问吴淑珍一次。在侦查中,检察官详细查明“国务机要费”每一张发票真正消费者,最后认定吴淑珍涉嫌从2002年7月间到2006年3月间,以他人消费的发票,诈领“国务机要费”中非“机密费”1480多万元。 吴淑珍被以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起诉,原因在于检察官认定吴淑珍提出的发票中,2765万8千多元的发票,陈水扁表示是拿来做“秘密外交”,不过检察官发现6件“秘密外交”中只有2件属实,也就是这些钱确实有部份是拿去做“秘密外交”,其余4件中,有一件是根本不存在的“秘密外交”,另外3件是确实有“外交用途”,但不应该用“国务机要费”支付“秘密外交”费用,因此吴淑珍被发现诈取了1480多万元,检察官依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将她起诉。 而前台“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是伪造文书罪嫌起诉,另外林德训和陈镇慧罪嫌是伪造文书和伪证,不过检察官认为他们态度相当配合,因此请求缓刑。 而外贸协会副董事长,同时也是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也是依照伪造文书和伪证罪嫌缓起诉;李碧君则是违反税捐法、伪造文书、伪证、违反商业会计法缓起诉。 虽然在起诉内容中没有具体求刑,但吴淑珍被以共犯罪嫌起诉,在陈水扁方面,在“高检署”的起诉书中,最后明白指出陈水扁涉及贪污和伪造文书,只是碍于台湾“宪法”保障,有“刑事豁免权”,因此要等到他2年任期结束,再来做追溯,全案到今天侦查终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