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住房建设新规划 未明确回购经济适用房(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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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0:31 国际在线 | |||||||||
经济适用房面积不能超90 该规划对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也作出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均在90平方米以下。
廉租住房以一居室和两居室的小套型住房为主,满足居住生活的基本需求。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套型建筑面积均在90平方米以下。 【相关链接】 经济适用房回购引发大众争议 9月30日,市规委在网站公开《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公示稿。公示结束后共收到400余份意见,其中,8成意见集中在是否应该执行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上。 一些人大力支持和赞同经济适用房回购,认为这样能保证让真正需要这类住房的居民有房可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违规现象的发生。而一些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则强烈反对,认为此政策出台将侵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建议采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措施。(北京娱乐信报 蔡雪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