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家庭过暖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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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1: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3日讯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与此同时,济南、烟台、东营等城市制定了优惠政策,对困难家庭供热费进行补助或减免,以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根据国家要求,各地今明两年必须出台供热采暖补贴“明补”办法,并加快实施热计量,原则上2-4年完成既有建筑的热计量改造。在推进供热改革中,要制定政策,切实保
为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各地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其中,烟台对无职业、无子女、无劳动能力的“三无对象”实行供热费全额补助,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供热费的65%,并由民政部门负责落实;济南、东营、济宁、莱芜等市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保障证》、《莱芜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或“红证”、“绿卡”的低收入居民家庭,降低供热费收取标准;德州对市区低保户、特困户每户发放300元采暖补助。 记 者 李琥珀 通讯员 刘庆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