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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铁路可“拒载”非法焦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1:55 新京报

  支持合法企业,抑制非法、违规焦炭生产

  据新华社电(记者 陈忠华)山西省经委和山西省焦炭集团3日宣布,将在铁路运输环节对焦炭调控“重拳”出击,从3日起,铁路将“拒载”不合法企业生产的焦炭,同时进一步规范焦炭铁路运输秩序。

  根据山西省经委公布的合法焦炭生产企业及合法产能明细表,目前全省共有156家合法焦炭企业,合法产能为8251万吨,其中已投产7007万吨。

  根据规定,违法生产的焦炭今后将得不到铁路部门的运输计划安排。铁路部门核定各企业铁路运输月度计划量不得大于核定的合法产能,严禁大型机焦企业收购经销各类非法生产的焦炭。所有通过铁路发运焦炭的单位每月向山西省焦炭集团申报焦炭铁路运输计划时,必须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上加盖焦炭货源企业印章,同时出具焦炭生产企业提供的焦炭货源证明。

  此次出台的调控措施意欲从运输渠道入手,卡住“出口”以抑制非法、违规焦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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