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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会卖诚信匾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2:29 京华时报

  

福建商会卖诚信匾敛财
新华社发

  商家交了钱就可以买到“诚信招牌”,甚至虚构的、并不存在的“商店”交了钱,照样可以买到“金字招牌”。上演这一幕闹剧的主角,就是几个月卖牌匾千块、敛财百万元的福建省商业联合会。

  交钱可买诚信招牌

  今年8月的一天,有人自称是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给该省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方先生打来电话,说省商会正在开展“倡导诚信经商、共创和谐福建”系列活动,企业只要填写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获得“诚信经营”授牌。方先生当时没有答应。

  过了几天,对方又打来电话,说只要缴纳3000元“工本费”,就可以获得最高级别的“福建省最佳商业信用联盟企业”称号。经不住反复纠缠,方先生答应参加。在填写一份表格并往省商业联合会的账户上汇了3000元后,一块“福建省最佳商业信用联盟企业”牌匾很快邮寄过来,落款是“福建省商业联合会”。

  福州一家机电设备公司也反映,前不久,接到省商业联合会电话,邀请参加“福建省最佳商业信用企业”活动,刚把950元交上去,牌匾就寄来了。

  更为可笑的是,近日,福州当地媒体记者虚构了一家并不存在的商店,并从福建省商业联合会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在交纳了900元后,很快也拿到一块“福建省首批顾客满意消费承诺商店”“金字招牌”,下面同样落款“福建省商业联合会”。

  明码标价大肆敛财

  据记者调查,今年3月以来,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先后开展了“顾客满意消费承诺单位”签名、授牌活动,“福建省最佳商业信用企业”系列活动,“福建省诚信经商企业”“福建省诚信经商企业家”树行业新风签名、授牌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大肆敛财。

  该会有关文件显示:“顾客满意消费承诺单位”,收费一律900元,颁发牌匾;“福建省最佳商业信用企业”分4档,收费950-5000元不等,颁发牌匾,另有一些“优惠”“权益”或“活动”;“福建省诚信经商企业”收费960-6000元不等。据福建省商业联合会门户网站显示,并经其秘书长黄昌官证实,截至目前,已有1184家企业受邀参加“活动”并交钱拿到牌匾,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借此圈钱百万元以上。

  据调查,上述活动由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委托福州一家策划公司具体操作。该公司以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名义直接与企业联系,只要企业缴纳相关“工本费”,策划公司就制作各种荣誉称号牌匾,落款“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寄给企业。

  商会自称运作正常

  福建省商业联合会秘书长黄昌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会所开展的活动宗旨是倡导诚信经营、构建商业信誉,是企业承诺签名活动,不是评比。他邀请所有企业来参与,大到工业企业,小到一般店铺,都可以参加。他说,活动相关文件、申请表格、运作情况及参与企业名单全部网上公布。参加活动必须先入会,所以开展活动的同时也发展会员。该会8月以前会员单位仅二三百家,现猛增到1000多家。黄昌官表示,省商业联合会与那家策划公司订有协议,委托该公司具体运作,所得收入先汇到商会户头,省商业联合会收15%的管理费和会员费,85%返还给公司,与公司一个月结算两次。黄昌官认为,商会开展的该项活动“无毛病”。

  践踏诚信将被查处

  就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卖牌圈钱”一事,福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林珍瑞说,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省民政厅和商会业务主管单位省社科联已介入调查,要求商会停止活动。他说,商会可以在会员内部开展活动,但搞到社会上就超越其职权范围。把活动交给一家公司去做更不对,收费无依据,演变成“卖匾”。

  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负责调查此事的一位处级干部说,该项活动借承诺之名,变相评比敛财。省商业联合会说活动是为了倡导诚信,但其行为本身是不诚信的,所授牌匾足以误导消费者,实质上是变相欺骗消费者。

  福建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到很多企业投诉,经调查,初步认定该项活动违法,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活动未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收费无依据,授牌无标准,连评估机构、评估机制都没有;二是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商会是收费之后就可授匾授牌,其开展的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实际成了商会敛财的借口。他说,今年国家重点清理乱评比、乱达标,省商业联合会的做法属顶风违规,要依法查处。据新华视点

  快评

  治一治卖牌圈钱

  短短几个月,福建省商业联合会通过“卖牌”敛财百万元!这一事件提醒我们,虽然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还是有一些行业组织顶风违规搞“乱评比”,牟取小团体或个人私利。尽快依法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刻不容缓。

  只要缴900元,就给颁发“顾客满意的消费承诺单位”的牌匾;缴960—6000元,就可颁发“省诚信经商企业”和“最佳商业信用企业”的牌匾……福建省商业联合会这种赤裸裸的明码标价出售牌匾的行为令人震惊。从今年3月起,已经有1184家企业受邀参加“活动”并拿到牌匾,其中传递的信息令人深思。

  这一事件暴露了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对民间社团的监管漏洞。行业协会本来是同行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为了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自律性的社会经济团体。这一性质,决定了其基本的职能,是为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提供服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反映企业和行业的愿望和呼声,为行业和企业排忧解难。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团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但是,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却见利忘义,千方百计“吃”行业、“刮”企业,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协会的形象。

  对行业协会“卖牌圈钱”的行为,除应作道义的谴责外,更应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给予严厉的整治。坚决刹住利用评比授牌敛财之风。 据新华社

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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